【圆明网】连云港市赣榆区张学阳因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,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被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抓捕,并被非法抄家,因他腿有残疾被取保候审。
二零一六年四月六日,张学阳被非法批捕。连云港市赣榆区看守所因张学阳有残疾及患有疾病拒收,张学阳被取保候审。
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,张学阳被赣榆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,判决书中只字未提诉江一事,而且还前后矛盾,以他有法轮功资料为由构陷他。
张学阳接到判决书后,针对赣榆区法院的构陷,向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,从法律层面为自己做了辩护,说明自己拥有法轮功书籍和资料不构成犯罪,诉江是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,并向中院人员讲真相劝善。
后连云港市中院来人问了几个不相关的问题,主要想套问是谁帮他写的上诉状,结果在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下了裁定,维持原判。裁定书中基本抄袭赣榆区法院的判决书内容,仍然只字未提诉江一事,利用两高的司法解释和刑法三百条,维持原判三年的决定。
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,连云港市当局对法轮功人员的迫害就不遗余力,而且一直没有停止过,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多次非法抓捕、洗脑、劳教、判刑,致使好几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,还造成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的惨剧。具体情况在明慧网多有报道。
连云港市公检法司人员听命于专门迫害法轮功的“610”办公室的指挥,肆意践踏法律,为了所谓的“饭碗”,拿自己的命运和前程做赌注,殊不知到头来害的是自己和家人。
在此,再一次善心奉劝连云港市及各县区公检法司人员,清醒吧,别再把法轮功学员的劝善当儿戏,请你们一定要悬崖勒马,停止迫害,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。
参与迫害的有关责任人:
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,邮编:222000
倪洁(审判长)
齐扬(代理审判员)
路锦辉(代理审判员)
* * *
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